一名工廠王姓清潔婦,不滿工廠小開質疑她打掃不確實,並任意移動她的機車,痛罵小開「教育失敗、瘋子、你家死人、眼睛長在頭頂上」等語,被控妨害名譽,不過法院認為,王婦言詞多是對具體事實的指摘,並非抽象謾罵,部分言詞則是洩憤情緒性用語,沒有犯意,昨判決王婦無罪。
彰化縣鹿港一家工廠王姓負責人之子指控,去年7月王婦打掃時講電話,他質疑打掃不確實,王婦竟公然罵他「教育失敗、欠人管教、沒出過社會、目中無人、眼睛長在頭頂上、看高不看低」等,幾天後又因機車停放問題起口角,王婦又罵他「瘋子、你家死人、目中無人、我給你亂的你死全家」等;王婦遭起訴。
彰化法院審理時,王婦否認罵王男「瘋子、你家死人…」等,表示其他有些話她雖有說,但她的意思是,她是王男的長輩,王男卻對她目無尊長,還扣留她的出勤卡,讓她上班無法打卡,她的機車又被任意移動,任何人在此情況下都會生氣。
法官認為,王婦說法是對具體事件不滿的意見評論,屬言論自由保障範圍,至於她罵「瘋子、你家死人」等應只是一時洩憤的情緒性用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