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立法院朝野黨團昨天協商結論,軍事審判法修正後,相關配套修正法案由各黨團及行政院另行研提,列入第四會期優先法案,並於第四會期完成三讀。
民進黨團書記長吳秉叡指出,後續配套修法總計有十二項,下會期九月十七日開議前,行政機關要主動提出,並在下會期完成審查。
國民黨團書記長賴士葆表示,軍審制度相關修法詳細內容、配套措施,正由司法院、國防部與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瑩雪研擬,並由立委李貴敏擔任聯絡窗口。
依民進黨團評估,未來至少還需要修改國防部組織法、陸海空軍懲罰法及刑法第一百廿五條之一,全面於平時廢除軍審;其中國防部組織法修正後,將廢止平時設立軍事法庭及檢察署的必要,而軍事檢察官及法官若要轉任一般司法機關,最多只能擔任書記官的職務;至於陸海空軍懲罰法的修正,則是針對禁閉室等相關改革。
民進黨團說,因牽涉極廣,依國外經驗,有可能要兩年以上才能全部到位;除軍事單位外,未來是否在司法院下設專責的軍事法庭,負責審理平時的軍人犯罪,也要一併納入考量。
軍人仍適用軍刑法 刑度不變
藍委李貴敏表示,修法後軍人仍適用陸海空軍刑法,只是移到一般法院、法官判決,並不會因此改變刑度;刑事訴訟法裡面的規定,軍事審判法都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