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義務役下士洪仲丘枉死案,軍檢提抗告,北軍院5日晚間21:30召開戒護士陳毅勳裁押庭,經過漏夜開庭偵訊約近4小時,一直到凌晨1點才結束,合議庭最終裁定陳毅勳仍維持原裁定,維持15萬元交保,假日離營時,則需向蘇澳分局報到。
陸軍義務役下士洪仲丘枉死案,遭羈押的4名被告獲交保,軍檢提抗告,其中陳毅勳涉及凌虐部屬致死,北軍院5日晚間21:30召開裁押庭,檢辯雙方激烈攻防,而陳毅勳這次說的也比較多,態度也十分配合,也不再使用緘默權,但在問到關鍵問題時,他則輕輕帶過,似乎律師已有策略。
而經過近4小時的庭訊,於6日凌晨約1點結束,合議庭最終裁定陳毅勳仍維持原裁定,維持15萬元交保,假日離營時,則需向蘇澳分局報到。
之所以維持原裁定,在於合議庭認為,陳毅勳與李念祖等其他被告分屬不同案件,沒有犯意聯絡及勾串事實,再加上洪案有監視影像可供檢辯雙方攻防,雖然被告涉五年以上重罪,不過並無羈押必要。
雖然陳毅勳表示自願接受羈押,不過合議庭認為人身自由為民主法治的基本價值,不可剝奪之,所以還是維持原裁定,維持15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