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修切斷電源 造成檔案消失
由桃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戴文亮、主任檢察官王以文與檢察官林劭燁負責的「黑畫面」滅證疑雲,經十三天的調查,桃檢昨指出,檔案消失是通信中心一兵陳俊元檢修監視器主機,兩度切斷電源造成「檔案無法儲存」的「陰錯陽差」;九號鏡頭的黑畫面則是電源電壓負載過重、電力供應不穩所致。
戴文亮昨說明調查經過。他指出,檢方對七月一日下午監視器無畫面等問題,從戰情日誌追查,發現當日上午八點多戰情室即發現以網路遠端接收的禁閉室監視畫面全黑,戰情官經確認現場安全士官處的畫面正常,因經常發生,未向上呈報,但記錄曾聯絡資通連派員維修;當日上午旅部進行視訊會議,資通連人員無暇分身,直到下午一點多才派員前往戰情室檢修。
檢方追查當日奉命檢修監視系統的資通連一兵陳俊元,他坦言因部隊未查問、軍檢也沒調查他,他不敢說出來;檢方隨後傳訊,除了陳俊元,也傳喚當日輪值的彭姓戰情官與陳曾打電話詢問技術問題的另兩名士兵,訊後,真相才呼之欲出。
檢方調查,陳俊元當日檢修時,從戰情室電腦主機開啟遠端監控,卻查無電腦IP,前往禁閉室旁置放電腦主機的待命班安全士官區,以該處主機滑鼠執行控制選單,但滑鼠損壞,而以電話詢問曾多次檢修戰情室網路異常的陳姓士兵,得知問題可能出在通信中心收發室旁電箱,他趕往打開電箱,見網路線源頭接在光纖轉換器上,但電源燈未亮,檢查發現,原來插在收發室延長線插孔的電源被拔除,即接回讓網路恢復正常。
陳隨後返回戰情室,要用電腦找出開啟禁閉室監視系統電腦IP,因太費時,又返回待命班安官處主機點出IP,這時他又見該處監視畫面數格無畫面,於是拔除訊號線測試,並兩度重新開啟電腦才讓系統恢復正常。
檢方指出,就是此重開機動作導致監視器錄影主機內尚未儲存的檔案無法儲存,十六個監視畫面在上次存檔前的影像就此消失。
檢不起訴處分 依法不得再議
另外,檢方也追查出九號鏡頭影像遺失的原因,係因九號與十號鏡頭的電源線並聯,造成電壓負載、電力不穩,影像無法傳入主機,而類似情形自六月廿一日至七月四日,九號鏡頭曾發生卅九次,十號鏡頭更發生一百零九次,因此確認無人為因素。
高檢署昨指出,湮滅證據罪是侵害國家法益,不是私人法益,此案沒有告訴人,只有告發人,依司法院釋憲文,告發案件不起訴後不得提出再議,因此,桃檢昨天的不起訴處分已宣告確定,全案不得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