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察局刑警大隊,1日破獲一個在大雅地區活動的暴力組織,逮捕十二名嫌犯。初步調查,這一不法組織涉及兩宗以上的圍毆被害人成傷案,並一再恐嚇勒索所謂面子費,有被害人受傷送醫,還不放過。另涉暴力討債,曾強迫一名被害人賤賣房產扺債。案經警方移送偵辦,已知有三人收押,八人交保一人飭回。
圖說:台中市刑大起出不法組織作案工具和贓證物,並不滿意,將續追查下去。
台中市刑大調查,這個不法組織,主要在台中市大雅區一帶活動,以經營租車行、複合式餐廳、檳榔攤等名義,大量吸收青少年或中輟學生加入,勢力不小。刑事局偵七隊和台中市刑大逮捕十二名主要成員之際,也在場發現數名少年,當中有中輟生。這一部份已會有關單位處理中。
警方指稱,該不法集團是由李姓男子為首,負責發號司令,成員中的林姓男子等負責規劃行動,曾因細故糾紛,兩度圍毆他人成傷,甚至在對方重傷就醫之際,還追到醫院要再動手,並要求對方持續交付所謂的面子費,金額從最初的萬把塊,一直增加,不從就恐嚇被害人及其家人,揚言要對其不利。
另外,該集團也涉嫌強迫一名參與汽車放款業務的男子,要達到一定的業績,由於該人無法達成要求,集團成員就加以毆打,並一再恐嚇本人及家屬,要求交付現金。
警方調查,此一集團也接受他人委託,以暴力脅迫方式催討債務,曾強迫一名被害人賤賣房產,金額較之一般行情價,相差六十萬元之多,藉此居間牟利。還對一名有意買房而參與競價者,以「你如果買他的房子,我就買你的命」等言語,加以恐嚇,迫使對方退出。
專案小組經數月跟監、蒐證,確認該暴力集團據點及組織分工後,於一日兵分十八路,將李姓主嫌等12名集團成員,一網打盡,並查扣電擊棒2支、行動電話、協議書、郵局存簿影本、本票等贓證物。依違反組織犯罪條例、恐嚇取財、妨害自由、傷害、毀損、侵占等罪嫌,移送偵辦。
刑事局偵七隊與臺中市刑事警察大隊,破獲此一集團之後,由於並未起出刀槍等物,在台中地檢署的指揮下,將繼續擴大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