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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酒駕死亡減少50% 竹市續推酒後勿開車宣導

台灣好新聞/ 2013.08.02 00:00
記者黃誌寬/新竹報導

交通部道安委員會公布102年上半年各縣市A1類交通事故酒後駕車統計資料,新竹市計死亡3人,較去年上半年6人減少50%,占A1類交通事故死亡比例,亦從去年的31.6%,下降至25%,顯示在宣導禁止酒駕及相關罰責修正祭出重懲後,酒後勿開車的戒律已漸形公民意識,新竹市道安會報依每月警方仍有上百件取締酒駕案的數據,呼籲駕駛人一旦上路都應尊重生命,共維用路安全。

避免悲劇一再上演,我國逐年加重酒駕刑責和罰則,100年11月8日立法院三讀通過、12月2日實行刑法185條之3修正案:酒後駕車罰責加重,若致人重傷,將處6個月以上至5年以下徒刑,致人於死,處1年以上至7年以下有期徒刑;102年6月11日總統令公布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條文,自6月13日生效施行,明定駕駛人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0.25毫克以上而駕車者即構成犯罪,酒駕致人於死者刑期由1年以上7年以下,提高為3年以上10年以下;致重傷者,由6個月以上5年以下,提高為1年以上7年以下;交通部會同內政部配合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各類駕駛人不得駕車之酒精濃度限制標準,由現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不得超過0.25毫克,修正為0.15毫克以上者即不得駕車,並與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條文同日生效施行。

新竹市道安會報在宣導禁止酒駕上不遺餘力,新竹市警察局還曾邀請餐飲業座談攜手防制酒駕行為,配合攔查取締勤務提升全民意識,在各項數據的呈現亦獲正面反應;近日交通部道安委員會公布警政署統計資料,新竹市今年上半年A1類交通事故死亡人數12人,較去年同期19人減少37%,其中酒駕事故肇因死亡3人,較去年同期6人減少50%,再分析屬第一當事人酒精反應之死亡數,今年上半年3人,較去年9人減少67%。與鄰近縣市今年死亡數新竹縣9人、桃園縣17人、苗栗縣10人比較,相對為少。

另在取締酒駕上,市警局5、6月分別取締197、165件,雖呈遞減趨勢,但仍有每月上百件的現象隱憂,將加強整合轄區各相關機關、學校、社區、民間團體等交通安全宣導資源,營造全民反酒駕、防酒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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