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瞭解『遊艇』的產業,以四十七呎左右的『遊艇』來說約需新台幣一千兩百萬上下(含裝潢雙車各三百多匹馬力),如果符合歐美法規,諸如環保及結構強化等,造價就達到五、六十萬美金以上,相當於台幣一千五百萬到一千八百萬元之譜,因為其配備裝潢及外型都是國際水準,當然也有『帝寶VIP級』『遊艇』價格甚至高達億元之譜;如果是從國外進口的『新遊艇』除了原廠價格外還要加上FOB費、CIF費、百分之六進口稅、百分之五營業稅,才是台灣的消費端價格,另外,一條『遊艇』裝滿油就高達六、七十萬,再加供遊艇停靠的漁港費用及每年的驗船費用,『遊艇』的費用林林總總所費不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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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艇』看來只是為『有錢人』量身訂作的『身分象徵』,恐非巨富不能夠消費得起!台灣近十年普遍民眾所得不能提高『22K充滿職場』,『油電雙漲』物價又頻頻跟著漲價,民眾生活疾苦社會的氛圍不好,不知道哪一個『有錢人』真的高調乘坐『私人遊艇』去遊玩?因為,『私人遊艇』跟『炫富』不知會不會引人聯想?
馬政府在二年前推出『奢侈稅』外界評價不一,但是細觀『奢侈稅』中卻將『遊艇』納入其中,也就是每艘『遊艇』銷售價格或完稅價格達新臺幣三百萬元者,依據『奢侈稅』第七條規定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之稅率為百分之十,我們在此為馬政府鼓掌!馬政府在二年前就為防堵社會的『奢靡風氣』,勇敢的將『遊艇』納入奢侈稅的課稅範圍之中,『瑞典的遊艇』能在台灣生存嗎?能夠面對『奢侈稅』的打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