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佐憲20萬 何江忠30萬交保
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軍高院)今天下午針對下士洪仲丘案被告,包括時任542旅副旅長何江忠、連長徐信正及上士范佐憲等在押3人,於軍高院第六法庭召開羈押訊問庭,由軍高院上校軍事審判長李中和、上校陪席軍事審判官陳一帆、上校受命軍事審判官郭清儀審理,先後審理范佐憲、徐信正,晚間審理何江忠部分。
審理至晚間9時餘,合議庭評議於今晚11時39分裁定,3人所犯非重罪,且已調離原單位,軍檢調查嚴密,無羈押的理由,今晚裁定,洪仲丘案在押的副旅長何江忠新台幣30萬元交保,連長徐信正25萬元交保,上士范佐憲20萬元交保,3人均限制出境。
稍早時,北部地方軍事法院認定陳毅勳無勾串共犯之虞,裁定15萬元交保。1020801
非重罪 何江忠范佐憲交保
(中央社記者林瑞益、卞金峰桃園縣2日電)洪仲丘案,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1日晚間說,何江忠、徐信正與范佐憲均交保候傳,限制出境。3人聞訊都很開心。
高等軍事法院發言人倪運喜上校表示,高等軍事法院1日召開合議庭,聽取檢辯雙方意見,及審查卷證資料,認為542旅副旅長何江忠、連長徐信正與上士范佐憲基於共同犯意,明知洪仲丘攜帶照相功能手機按規定僅能申誡處分,卻執意執行悔過處分。
倪運喜說,范佐憲主導洪仲丘悔過7日處分之士評會結果,徐信正為單位主官,具有士評會核准權,何江忠指示徐信正等人在洪仲丘退伍前送進陸軍269旅悔過室,范佐憲等3人涉犯刑法與陸海空軍刑法等罪嫌。
倪運喜指出,范佐憲等3人雖仍有串證、串供之虞,但所犯非重罪,且3人都已調離原單位擔任幕僚職,且羈押後軍事檢察官已採取綿密偵查作為,多次傳喚證人依法具結在案,認為無羈押必要。
倪運喜說,何江忠以新台幣30萬元交保、徐信正以25萬元交保及范佐憲以20萬元交保候傳,均限制住居、出海,並不得對被害人家屬、證人之身體或財產實施危害或恐嚇之行為,也禁止以自己或透過他人與其他被告、證人等聯絡,如有違背,合議庭將重新斟酌羈押之必要。10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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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鄭傑文攝 10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