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新莊曾姓男子從99年6月起,性侵當時才11歲的女兒小美(化名),2年伸狼爪72次,女兒若反抗便遭拳腳相向、皮帶鞭打,導致已讀國三的女兒還會尿床;更可惡的是,曾男還對兒子小六女同學及學妹伸魔爪,新北地院昨依加重強制性交共74罪,判曾男有期徒刑最高刑度30年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