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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蚵特色產業 李沃士指示重振

中央社/ 2013.08.01 00:00
(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金門1日電)金門特色產業石蚵式微,縣長李沃士今天下午聽取簡報後,指示設法重振,恢復原有生產模式,並導入觀光。

縣府水產試驗所今天下午向李沃士簡報石蚵產業申辦世界遺產登錄及產業再造規劃,縣府建設處長翁自保、縣水產試驗所代所長柯逢樟、縣府文化局人員出席。

縣水試所技士李佳發簡報時指出,金門縣誌記載金門牡蠣養殖方式以石條養殖為主,相傳明朝萬曆年間西元1583年由進士李獻可自大陸福建同安、惠安引進到金寧鄉古寧頭一帶海域。明朝課徵牡蠣稅,金門的牡蠣養殖也變成世代相傳的產業,每個村落擁有自己的蚵田,外人不得進入採收,買賣與讓渡都要簽契據,逐漸成為金門最具經濟特色的副業。

他表示,民國20年左右是石條式養殖的高峰期,當時蚵石200多萬塊,後來戰爭被軍方徵用及人口外流、疏於管理被埋沒,蚵石逐漸減少,產量逐年減少,民國100年產量162公噸。目前從東北角青嶼到西南海岸的水頭、烈嶼鄉的黃厝、下田、雙口、中墩、上林、上庫海域有蚵田。

他指出,目前石蚵產量供需很不穩定,每年6月產量最多,12月量最少;石蚵養殖業人口老化,經濟依賴度低,因此產銷班沒有凝聚力。

他建議應培養養蚵第二代接班人,輔導從賣蚵到文創產業、觀光旅遊。

李沃士指出,石蚵是金門很獨特的產業,如沒有妥善維持,會步上農業的後塵,應設法保存,申遺則是另個課題,應本著申遺精神,建構更完整的石蚵歷史文化架構。

他表示,石蚵養殖產業要永續經營,要扭轉上來就要靠真功夫,人力與技術要有具體措施,可考慮承租蚵田,恢復原有生產模式,引進年輕人訓練解說、行銷石蚵,讓他們到達一定年紀後加入石蚵產業。

李沃士指示縣府建設處、縣水試所研究清理蚵田的方法及相關重振產業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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