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陽:公告本公司訂定減資基準日(本減資基準日僅作為向經濟部申請處理減資變更登記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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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8/012.減資基準日:102/08/06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待主管機關核備後公告。4.換發股票基準日:NA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6.新股預計上市日:NA7.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8.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02年6月1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少資本新台幣514,861,20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51,486,120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2年07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6972號函核准在案。(2)本次減少資本比率25.079765%,普通股股東每股可退還新台幣2.5079765元;按照原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減少250.79765股(即每仟股換發749.20235股),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即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有剩餘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股東現金,計算至元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劃撥股東之畸零股款作為無實體劃撥費用。(3)訂定減資基準日為102年08月06日,並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辦資本額變更登記。(4)相關減資後換發新股事宜俟呈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減資變更登記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另洽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辦股票內容變更及提報減資換股作業計畫相關事項並訂定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上述相關辦理舊股換發新股及新股預計上市日期等作業事宜,將依規定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