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08/012.公司名稱:聯陽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不適用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 本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業經民國一百零二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總額上限為普通股5,000,000股。今日經董事會同意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5,000,000股,並訂定民國一百零二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及買回辦法。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