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於民國102年5月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101年度盈餘中提撥現金股利新台幣48,341,808元及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2,101,817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2年6月25日金管證券字第1020024491號函暨經濟部於102年7月31日經授商字第10201156440號函核准發行。二、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一)公司名稱:致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 H301011 證券商(經財政部核准營業項目為限) 2. H401011 期貨商 (經財政部核准營業項目為限)(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南市北區西門路三段十號。(四)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13人(內含3位獨立董事)、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均得連任。(五)公司章程訂定日期:中華民國78年8月10日訂定;102年5月9日第18次修訂。(六)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參拾億元,分為參億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正,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七)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已發行普通股210,181,75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101,817,510元整。(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暨其發行條件: 1.盈餘轉增資:自一○一年度盈餘分配案中,提撥可分配之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21,018,170 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2,101,81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2. 各股東依增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每仟股約無償配發10股,本次配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份,得由股東自行於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拚湊整股之登記,拚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因本公司依法採無實體發行,故畸零股款充抵劃撥費用,其所剩餘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3. 本次發行之新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九)增資發行新股後股數總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122,835,680元,分為普通股212,283,56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十)增資計劃:擴充業務、充實營運資金(十一)本次增資新股全面採用無實體發行。三、除前述盈餘轉增資外,本次分派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48,341,808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23元。四、本公司訂定102年7月23日為配股除權、配息基準日,並依法自102年7月19日起至102年7月23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2年7月18日(星期四)16時00分以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地址:台北市105松山區東興路8號B1,電話:02-27478266),掛號郵寄者以102年7月18日郵戳為憑,俾可享受配股、配息權利。五、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發行,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六、現金股利於102年8月15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匯費及郵費由股東支付。七、本公司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八、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