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軍事審判修法 政院:洪案極可能適用

中央廣播電台/劉品希 2013.08.01 00:00
陸軍下士洪仲丘命案引發檢討軍事審判制度的聲浪。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瑩雪今天(1日)表示,行政院專案小組已達成共識,建議增訂軍事審判法第239條,讓部分軍中違法案件移到普通法院及檢調系統偵辦。她並強調,依照修法時程估算,洪仲丘案極有可能在普通法院審理終結。

針對陸軍下士洪仲丘命案,行政院長江宜樺日前責成政務委員羅瑩雪組成專案工作小組,督導國防部相關制度的檢討工作,其中最受矚目的就是檢討軍事審判法適用範圍。

羅瑩雪1日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上表示,專案小組已召開2次會議,會中針對修改軍事審判法達成初步共識,將增訂軍事審判法第239條,讓非戰時的部分軍中違法侵權案件移送地方法院及地檢署審判偵查,但修法前已完成訴訟程序的案件不適用。至於判決確定的案件,若符合再審或非常上訴的條件,即可依刑事訴訟法聲請再審或非常上訴。

羅瑩雪表示,相關案件包括凌虐部屬罪、殺人、傷害、妨害性自主等,但立委提出的版本有些還包含吸毒、酒駕、侵占、竊盜等與軍事無關的犯罪,仍有待討論,行政院會尊重立委的意見。她並強調,雖然軍事案件移到地方法院審理,但地方法院法官仍是採照陸海空軍刑法辦理,只是程序不同而已。

此外,外界關注洪仲丘案是否會移到地方法院審理?羅瑩雪表示,各界對於修法有高度共識,因此,洪仲丘案極有可能最後在地方法院審判終結。她說:『(原音)立法委員有很多不同的版本,但我想最保守的版本可能都包括洪仲丘案。至於什麼時候通過,我們是沒有把握,但因為地方法院審理,不管是在軍事法院或地方法院都要相當時程,因為相關證人很多,連被告也這麼多,所以它的進度很難很快,修法的進程除非有重大意外,不然這案子後面可能在普通法院中終結。』

至於將軍事案件都移到地方法院審理,是否會造成地檢署負擔過重?羅瑩雪說,根據國防部的統計資料,每年約有1,400件軍事案件,而地檢署每年偵辦的案件量都在10、20萬以上,因此軍事案件量不算太多,地檢署應該能夠負荷。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