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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公共出借權」 經費來源是最大問題

中央廣播電台/江昭倫 2013.07.31 00:00
在歐盟國家推動多年的「圖書館公共出借權」是否有可能在台灣推動實施,今天(31日)在一場研討會上引起廣泛討論。

貓頭鷹出版社顧問陳穎青認為,推動「圖書館公共出借權」有助台灣本土創作,文化部應有積極作為。台北市立圖書館館長總館館長洪世昌認為,若政府有配套措施,圖書館當然樂觀其成,但前提是補償金的經費必須由中央支出。長期對該議題深入研究的淡江大學文學院院長邱炯友則建議,初期可小規模試辦,不至於造成財政太大負擔。

為與出版同業共同探討問題及尋找出路,文化部近日委託民間單位舉辦2場研討會。第一場主題為「台灣圖書統一定價可行性探討」,第二場主題「圖書館公共出借權對出版界的影響」,於31日舉行,邀請作家代表、出版社代表及圖書館與律師代表參與討論。

所謂的「圖書館公共出借權」,就是透過政府支付補償金,補償給因為圖書館免費借閱造成作者或出版社等相關著作權擁有者損失的一種權利,目前在全世界大約有30國家實施,近幾年歐盟的態度更為堅定,認為每個國家都應該推動這項政策。

台灣出版界對於這項議題討論已久,最大的爭議仍在於,圖書館應該扮演角色以及經費從何而來。台北市立圖書館館長總館館長洪世昌就對於台灣推動這項政策的可行性相當悲觀,他認為包括補償金補償的對象範圍、暢銷書是否也應該列入補償都可能引發不同的看法與爭議,更重要的是,除非文化部願意支付補償經費,否則地方圖書館連買書的預算都沒有了,怎麼可能編列公共出借權補償金預算。

貓頭鷹出版社顧問陳穎青認為,若能設計一個平台,讓圖書館書籍出借次數透明化,同時將台灣作者名單列出來,在補償金實務操作上應該可行;他並認為這項政策能夠提升台灣創作者的創作能力,對台灣整體出版產業有正面助益,文化部應該設法推動。

淡江大學文學院院長邱炯友表示,關於「公共出借權」是否一定採取借閱次數計算,補償對象是否包涵所有書目與作者,都可依國情不同採取不同的方式,他建議文化部不妨先小規模試辦,至少跨出第一步。邱炯友說:『(原音)這個範圍是可大可小的,他的適用的範圍啦,人、東西、時間、金額,都可以按照每個國家的考慮,看你是用文化政策或福利政策的角度去切入,如果是錢,預算不多,也可以用試行的方式把規模做小,這樣財政的因素就變小了嘛。』

文訊出版社社長封德評也相當贊成台灣實施「公共出借權」制度,她認為尤其應該以補償文學作品為優先,因為文學作品對於提升人的思想品質很有幫助,但在面臨大環境不佳時,文學作品卻往往最容易被捨棄,對作家衝擊最大;另外她也認為包括雜誌與電子書都應該納入「圖書館公共出借權」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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