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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車違規營業罰六萬吊扣車輛牌照2-6個月

大成報/吳富正 2013.07.31 00:00

【大成報記者吳富正/屏東報導】

 自用車輛違規營業(俗稱白牌車,車牌為白底黑字)不僅影響合法業者營運權益及市場秩序,當引發消費糾紛或交通意外傷亡,將使得遊興盡失,亦可能求償無門。屏東監理站表示,經核准立案的計程車車身為黃色且車牌為「白底紅字」,同時前方儀錶上右側與前座椅背應設置駕駛人執業登記證,民眾可從車身外觀、車牌顏色及車內裝置區分是否為合法業者;駕駛人使用自用小客車違規營業,依公路法最高可處罰6萬元罰鍰,並吊扣車輛牌照2-6個月。

 屏東縣的風景區、客運場站或偏遠鄉鎮,常有民眾以自用車攬客營業的違規行為,因自用車不像合法計程車在檢驗次數及駕駛人的年齡、體格標準等受政府嚴格把關,乘客搭車的風險相對提高,若遇行車事故,無法獲得乘客責任保理賠;屏東監理站呼籲,為保障自身權益,消費者應選搭合法的計程車,共同抵制白牌車非法營業。為改善道路交通秩序與促進交通安全,屏東監理站及屏東縣警察局交通隊於每月將不定期排班加強取締自用車違規營業,民眾如發現有自用車違規攬客情形,請逕向監理機關舉發,電話聯繫屏東監理站08-7666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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