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收益分配評價日:中華民國 102 年 7月 31 日。(二) 收益分配基準日(即可參與配息基準日):中華民國 102年 8月 14日。(三) 本公司另於收益分配基準日後再行公告其計算方式、分配之金額、時間及給付方式。(四)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