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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3女9次 2惡狼重判

自由時報/ 2013.07.31 00:00
逼玩二王二后 輪流上陣

〔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性侵慣犯施傑仁獲假釋後惡性不改,在網路聊天室誘騙2名高中少女,還找來朋友陳明宏一起玩「二王二后」遊戲,輪流性侵2少女;施另騙稱找模特兒,將19歲女子性侵7次,還拍下過程,高等法院認為惡性重大,昨判施15年重刑(一審只判10年半),另將強拍性侵影片部份,判1年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42萬元。

檢方上訴 施嫌改判15年

共犯陳明宏部份,昨也由一審的4年8月被改判6年,高院昨提訊施、陳2人宣判後,立即召開延押庭,2人請求交保,但合議庭當庭裁定各延押2月,至10月3日為止。

現年32歲的施傑仁是性侵慣犯,88年、93年各犯下性侵等案,98年獲假釋出獄。

但施男仍未悔改,前年11月在網路以賣相機為幌子,騙16歲少女他有兩部相機要賣,約她和同齡女同學在板橋火車站見面,再藉故改約到旅館,

等到在旅館見面,施男強取2少女手機,喝令脫衣,還找36歲友人陳明宏到場,輪流性侵2少女。

淫片威脅 女共遭蹂躪7次

去年1月初,施男又在網路聊天室以找模特兒為由,誘騙19歲女子到旅館性侵,並以手機拍下性侵過程,事後以此逼被害女再赴約6次,均遭施男性侵,或逼迫口交、肛交,還2度找陳男以「跳蛋」猥褻,被害女子痛苦不堪,最後一次高喊「我恨你們」,2惡男才罷手。

板橋地院審理後,僅判施男10年半徒刑,引起檢方不滿,質疑輕判,高等法院審理認為,施男一再犯下性侵重罪,還讓19歲被害女子身心重創,出國離開傷心地,昨予以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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