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吸引優秀文教人才來臺,拓展兩岸教育、文化交流永續發展,內政部於今(30)日發布,大陸優秀教育、藝文及大眾傳播等專業人才來臺,從事專業活動,增訂可發給一年效期多次入出境許可證的規定,並自8月1日起生效。
近年來兩岸相關文教交流活動日益頻繁,大陸地區優秀教育、藝文及大眾傳播專業人士應邀來臺參與活動,常須於一段期間內,頻繁入出臺灣。
內政部表示,現行辦法規範大陸專業人士來臺,僅得申請單次入出境許可證,對於一段期間內,頻繁密集受邀來臺的大陸地區人民,會遇上有時行程無法連接,或是活動中斷的困擾,因而阻礙兩岸教育、藝文及大眾傳播活動交流發展。
因此,內政部增訂大陸地區相關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得發給一年效期的多次入出境許可證,以提升業界爭取大陸地區優秀人才來臺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