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琪瑪:補正本公司101年度年報部份資料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3 年前
第二條 第50款1.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102/07/242.函請補正期限:102/07/303.補正內容:修正本公司101年度年報第8、12、16、18、19、26、29~31、37、177頁內容。4.因應措施:補正後的年報資料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