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禧電機:協禧電機股份有限公司現金減資銷除股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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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年前
一、本公司經民國102年06月1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少資本新台幣328,989,240元,銷除普通股股份32,898,924股,本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07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581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照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減少資本銷除股份相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協禧電機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 C805030塑膠用品製造業。2. C805050工業用塑膠製品製造業。3. C805990其他塑膠製品製造業。4. 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5. CC01030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6. CC01040照明設備製造業。7. CC01060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8. 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9. CC01990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10. CE01030光學儀器製造業。11. CQ01010模具製造業。12. F113020電器批發業。13. 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14. F213010電器零售業。15. 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16. CF01011醫療器材製造業。17. 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18. F2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19.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屏東市橋南里工業六路東段六號。(四)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五)董事及監察人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置董事九人,但缺額一人,故目前實際董事為八人,設監察人二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中華民國六十七年六月二十二日,第三十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一00年六月二十二日。(七)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1.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2,700,000,000元,計27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2.已登記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789,668,000元,計178,966,800股,每股面額10元。3.截至公告日止,實際已發行流通在外普通股178,966,800股,每股面額10元。(八) 本次減少資本總額、每股金額暨其銷除股份條件:1.減少資本新台幣328,989,240元,每股面額10元,共計32,898,924股。2.減資比率:18.3827%,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換發約816.173股(即每仟股減少約183.827股),現金減資後普通股不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現金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普通股畸零股,由本公司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所有不滿壹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承購之,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全部採無實體發行。(九)減少資本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減資後之發行股份總額計146,067,876股,每股面額10元。(十)減少資本緣由:調整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十一)減資基準日: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102年07月30日為本次減少資本之減資基準日;減資後換發新股相關作業事項擬待減資換股作業計畫書洽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後,另行召開董事會訂定並公告之。(十二)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十三)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B1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