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島建新碼頭 外交部:領土合法作為
中央廣播電台/王照坤
12 年前
外傳政府有意跳過環境影響評估,直接在南沙太平島上興建大型碼頭。外交部發言人高安今天(30日)表示,太平島由中華民國實際有效治理,我方在島上的任何作為都屬合法;但高安也強調,中華民國一向秉持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的精神,希望各方一起合作維持區域的和平穩定。
媒體報導政府打算編列新台幣33億元預算興建太平島新式碼頭,預定明年初動工,2015年底前完工,屆時,2,000噸巡防艦、迅海艦及光華六號飛彈快艇將可停泊靠岸。
外交部發言人高安30日受訪表示,中華民國長期有效治理太平島,政府在太平島的任何活動或措施都是合法作為。高安說:『(原音)中華民國在南沙群島的太平島、中洲礁都有實際管理,所以我們也希望我們的作為能夠促進區域的和平穩定,尤其去年8月馬總統提出東海和平倡議,所以不論東海、南海,我們都希望秉持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的精神來促進區域和平穩定。』
高安並重申政府的立場,無論就歷史、地理及國際法而言,南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東沙群島及其周遭水域都屬中華民國固有領土及水域,主權屬於中華民國不容置疑。
近年來,越南一直不滿中華民國在太平島上的相關作為,不管是興建大型碼頭或機場跑道延長工程,甚至連立法委員搭乘軍機前往太平島視察,越南官方都曾表達嚴正關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