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3款1.事實發生日:102/07/292.捐贈原由:公益捐贈3.捐贈金額:新臺幣壹千萬元4.受贈對象:中華民國高爾夫協會5.與公司關係:關係人之捐贈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8.其他應敘明事項:經合作金庫商業銀行102年7月29日第5屆第1次董事會決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