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0款1.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102/07/262.函請補正期限:102/07/293.補正內容:更正本公司101年度年報第11頁,於總計欄位加註人數,年報第17頁與37頁修改標題。4.因應措施:將更正後101年度股東會年報,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