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惠普: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7.29 00:00
一、本公司於民國102年6月2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於101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14,898,499元分配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0.5元),提撥新台幣29,797,000元轉發行新股(分為2,979,700股,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部分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2年7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7385號函核准生效在案。二、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惠普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各種合成纖維及其製造加工及買賣業務。2.各種地毯及其他屬於毯類之製造加工及買賣施工業務。3.汽車之買賣業務。4.汽車之修護及保養業務。5.各項窗簾、布窗簾、百葉窗、壁紙、地磚、磁磚之製造及買賣。6.C901990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水泥纖維板、氧化鎂板、石膏板、矽酸鈣板)7.前各項有關產品之進出口貿易業務。8.代理前各項有關國內外廠商產品之投標報價經銷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39號5樓之1。(四)、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含獨立董事三名)、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六)、本公司章程訂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70年11月9日,最近一次修訂於102年6月24日。(七)、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622,650,000元,分為62,26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分次發行之。(八)、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為297,969,980元,分為普通股29,796,99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其發行條件如下:1.以未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29,797,000元轉發行新股,分為2,979,700股,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2.股東之股票股利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自行合併湊成壹股之登記,逾期未併湊者視同放棄。其併湊不足部份,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其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3.本次發行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十)、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27,766,980元,分為32,776,69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均為普通股。(十一)、增資計劃概要:因應未來業務發展需要。三、除前述盈餘轉增資外,本次另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4,898,499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5元,預訂於民國102年9月17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四、茲訂於102年8月21日為現金股利分派及增資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2年8月17日至同年8月21日止停止過戶轉讓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2年8月16日(星期五)下午16時30分前親臨或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02年8月16日郵戳為憑,俾憑辦理分派股息及配發新股事宜。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五、特此公告。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