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興航空客機民國92年間在台南機場落地時,碰撞跑道上準備施工的工程車,機體毀損。飛安會調查認定,關鍵肇因是軍方飛管室、監工及施工人員均未落實作業規定所致。
對於媒體報導「復興航空公司籲請空軍勇於負起責任,不再浪費公帑,終結復興航空國賠案」內容,空軍司令部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台灣高等法院判決空軍應負賠償責任,但復興航空公司所提賠償金額與計算方式有諸多不合理之處。
空軍司令部表示,經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最高法院也認有未查明之處,於是在100年11月10日判決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並將在今年8月21日召開準備程序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