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錫嘉指出,市府雲端檔案大樓的興建,宣稱位於烏日高鐵站附近,交通方便且離市政府近,為此,市府還釋出八筆市有地,和國有財產署換得這三十八筆近五公頃的土地。
經查詢,市府這八筆土地分別位於清水及豐原,依一○一年的土地公告現值,價值一億九千二百多萬;但國有財產署這三十八筆土地,現值才一億七千七百多萬,市府換地「現賠」一千五百多萬。更離譜的是,目前這塊土地上還有佔用戶,市府還得面臨訴訟及清除地上物等支出。
黃錫嘉質疑,市府當初編列二百萬元進行「檔案大樓選址規劃」,為何做出這麼奇怪的交易?而所謂的「就在高鐵站附近、離市府近」,事實上,不僅離高鐵站起碼有三十分鐘車程,距市府更是要四十分鐘以上,偏僻的地點除非是當地人,才可能找得到,而且又位在焚化爐旁,他嚴重懷疑國際廠商會對這種投資標的有興趣,未來BOT根本不可能再推動。
對此,市府秘書處長羅文遠表示,二百萬規劃費其實只花七十幾萬,市府挑四、五個地點選擇,烏日這塊地是最適合的,一來用地完整,再來估計離市府「很近」,大約二十分鐘車程。
他強調,五公頃土地未來除做檔案大樓,還可有其他規劃,目前看來雖然價格差一千多萬元,未來應該「會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