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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案交管 視立院修法進度而定

中時電子報/唐筱恬/台北報導 2013.07.28 00:00
朝野都支持的《軍事審判法》修正案,能否適用於洪仲丘案,攸關臨時會立法進度。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瑩雪近期將與有提案的國民黨立委溝通,在《軍事審判施行法》增加生效日期,解決適用爭議,讓洪案全數移到桃園地檢署偵辦,並由桃園地方法院審理。

眼看公民一九八五聯盟又要再次上街頭,馬政府火速拍板首要階段,就是將凌虐部屬罪移至一般司法審理。朝野立委也打算快馬加鞭,各自在臨時會都將《軍事審判法》列為優先法案。

依照法律「實體從舊,程序從新」原則,羅瑩雪表示,若洪仲丘案件偵查、審理到一半,有新的訴訟程序出現,就要以新法為主。不過她認為仍然要在《軍事審判施行法》裡增加實施生效日期,一經立法通過後,仍然在偵查階段的洪案,就要全數移到桃檢偵辦,起訴後由桃園地院審理。

立法院臨時會審查速度,攸關洪案何時能由第三方全數接手?國民黨立委丁守中表示,修法要讓洪案適用,並且希望在臨時會過關。國民黨團書記長賴士葆則表示,黨團贊成儘速立法、儘快施用,不過程序上仍會從委員會審查開始,還是要讓各界表達聲音,不得倉促立法。

有人擔心案件移出軍審後,是否會造成一般司法機關案件量暴增?羅瑩雪表示,軍事法庭一年約一千五百多案件,分散出去後,平均一名檢察官一年會出一個案件,不會有負荷不了的問題。且一般檢察官、法官辦案時,可請專家諮詢,不會有不熟悉軍事,而無法調查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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