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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自求移送?律師:葉毓蘭胡說八道,教出侵害人權員警

NOWnews/ 2013.07.27 00:00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針對警大教授葉毓蘭於臉書指稱徐世榮是自求被移送,政大教授徐世榮、律師詹順貴於今日(7/27)中午,於台北市律師公會召開記者會加以駁斥、說明。

徐世榮發表四點聲明指出,一、 葉毓蘭教授所言「本人自求移送」,並非事實。二、 7/24當天大同分局警方並未提出任何讓本人「無條件」離開的說法。三、 7/24當天本人是以「現行犯」的身分被大同分局逮捕至重慶北路派出所,派出所的筆錄及相關文書,皆載明本人是依現行犯身分就訊。

四、7/24傍晚本人在重慶北路派出所作完筆錄後,被移送至大同分局。在大同分局時,警方曾向本人提出兩個交換條件,條件一是依法移送至士林地檢署,條件二是要求本人配合對外說明7/24警方並未逮捕本人,本人是主動到派出所協助調查,若本人配合當天將不會移送至士林地檢署。經本人與詹順貴律師及翁國彥律師討論後,認為條件二不符事實,本人無法配合警方文過飾非,因此明確予以拒絕,稍晚本人即被移送士林地檢署,並無自求移送之情事。

徐世榮強調,原先不想對外公開大同分局條件交換的過程,因為一旦公開將會傷害相關員警。但葉毓蘭道聽塗說的不實說法,嚴重傷害他的名譽,使他不得不公開說明當天相關細節,以正視聽。

詹順貴則抨擊葉毓蘭當天並不在現場,憑甚麼說徐世榮是「自求移送」。他指出,徐世榮被非法逮捕上警車的過程皆有媒體記錄,徐世榮在分局不願配合警方條件交換,要求若依法要移送就儘速移送,卻被葉毓蘭斷章取義為自求移送,警察大學有這種胡說八道的老師,難怪會教出目無法紀,隨便侵害人權的員警。

詹順貴表示,接下來將有義務律師團協助當事人提起刑事訴訟,控告大同分局員警及國安局妨礙自由及濫權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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