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報今天報導,前天大鬧香港入境處九龍灣辦事處的江姓婦人,從福建持「內地居民來往港澳通行證」赴港,與丈夫試圖兩度闖關入港分娩,但6月22日闖關時被過境處工作人員攔住查問,婦人聲稱懷孕24週,但因未能出示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遭拒絕入境。
報導指出,江姓婦女於兩天後再度試圖闖關,並在羅湖口岸過關時出現產前震痛,經羅湖管制站的香港醫生檢查後,確認羊水已破,需要即刻送醫。
她當天在香港威爾斯親王醫院生下一名女嬰,但女嬰迄今無法取得出生證明,完成出生登記手續,拿到香港永久居民身分。
在港順利分娩後,江婦因向香港入境處作虛假陳述被捕。香港入境處表示,江婦試圖通關赴港時堅稱自己懷孕24週,但實際檢查後發現已懷孕40週,她的行為屬於虛假陳述,可判處最高罰款港幣15萬元和監禁14年,試圖協助和教唆者同樣會遭控告。
前天,江姓婦女抱著剛滿月的女兒到入境處九龍灣辦事處領取出生證明,入境處工作人員指文件不齊全,拒絕辦理出生登記,江姓婦女因而情緒失控,強調入境處若不發出生證明,她就把女嬰拋棄在入境處,隨後抱著女嬰躺在入境處大廳。
經警方前來處理後,江姓婦女態度軟化,接受勸說,著手辦理延期留港手續,等候進一步調查。
香港入境處發言人昨天表示,因江姓婦女在港生下女嬰,符合香港基本法關於在港出生大陸人士即為香港永久居民的規定,入境處會在調查工作完成後,為嬰兒辦理出生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