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F-馬光:公告補正本公司101年年報部分資料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7.26 00:00
第二條 第50款1.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102/07/232.函請補正期限:102/07/263.補正內容:1. 年報之封裏應刊載第一上櫃公司國內指定代理人姓名、職稱、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2.P14 退職退休金包含退休金提列提撥數及實際支付數,並請備註說明提列提撥及實際支付之個別金額。3.P20 附表二之二未揭露提供董事及監察人之訓練、董監投保情形、員工訓練內容及時數。(若無,亦請註明並說明原因)(請詳指標範例7)4.p25 未依 附表二之二之三,揭露公司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採行措施。5.P22 「未來將進行評估」並非差異情形及原因之說明。 P24 「除不定期捐助....提供殘障人士就業機會....」尚未具體說明內容(請詳指標範例9)。6.P30 與「公司」有關人士7.P40 依附表十四之一及十五之一揭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8.P 51 所製造的產品或提供服務之詳細情形(請詳指標範例20)。9.P 54 未揭露定期各類教育訓練內容及時數。 未揭露工作環境與員工人身安全的保護措施(請詳指標範例21)10. P62 最近一季之財務分析表應用IFRSs的表格。11.P123 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未揭露尚未完成之上櫃承諾事項。12.P124 第一上櫃公司應包括與我國股東權益保障規定重大差異之說明。4.因應措施:資料補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