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2/07/26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以下同)2,534,474,844元,每股配發0.33488148元(2)普通股股票股利6,054,619,170元,每股配發0.8元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普通股現金股利2,534,474,844元,每股配發0.33338378元(2)普通股股票股利6,054,619,170元,每股配發0.79642212元4.變更原因:因甲種特別股申請轉換為普通股5.其他應敘明事項:甲種特別股股息原擬議發放5,367,423元,變更後為1,219,86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