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G將在今年底前完成釋照作業,外界質疑時程太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石世豪表示,4G到今年才陸續有技術成熟和價格合理的設備問世,配合行動通訊設備的應用發展;「未必早就好,未必晚就差」。
石世豪接受NOWnews.com《今日新聞》專訪時指出,我國現有2G及3G行動通信服務範圍,涵蓋率已超過90%,依據世界經濟論壇(WEF)今年4月最新公布「全球資訊科技報告2013」,我國行動電話覆蓋率與先進國家並列為全球第一。
石世豪表示,目前4G應用較多是北美和日、韓,歐洲主要國家在去年發照,建設才剛開展,澳洲今年中釋照,我國相較於其他國家,釋照時程差不多。
石世豪說,此次釋照主要考量服務市場發展,雖然其他歐美先進國家已先行完成4G釋照,並進行商轉,由於我國電信業者網路設備多向國外大廠採購進口,過早釋照除可能購買實驗性商品,也可能將較高的設備成本轉嫁消費者;隨著新世代技術標準及終端設備手機等逐漸成熟,我國與國際趨勢潮流俱進,積極辦理釋照作業,期使國人享有物美價廉之行動寬頻服務。
至於民眾何時能享有4G服務,石世豪表示,如果現有3G業者得標,以既有的設備升級,開台的時間應該會很快。
這次「行動寬頻業務」釋照,NCC共收到7家業者申請,預定8月完成第1階段申請人資格審查後,開始進行第2階段拍賣程序,預計12月底前完成釋照作業,計釋出我國頻譜分配表上位於700兆赫、900兆赫和1800兆赫3個頻段上的12個頻塊,頻寬共計有270兆赫,是我國90年以競價方式釋出行動通訊執照以來,釋出頻寬最多規模最大的1次。
NCC說明,參與競標業者按各自需求針對不同頻段、區塊及數量進行競價,得標經營者可依市場機制,彈性選擇新世代行動寬頻技術標準,以因應數位匯流發展趨勢下行動上網需求倍增趨勢。
NCC指出,本次釋照採前瞻性監理思維,除首次引進頻率使用權轉讓機制,以利經營者因應未來市場需求及競爭,同時將要求經營者除應提供緊急電話號碼撥號外,並提供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針對所有用戶以震動、警示音或簡訊方式示警,以及災害區域緊急簡訊服務之義務。
在普及服務上,NCC說,這次4G釋照網路涵蓋範圍部分,將採3G網路服務規範方式,業務經營範圍將隨建設計畫循序漸進達到全區服務目標,並將依規定進一步規範網路服務品質,使4G網路普及涵蓋於全台,縮減城鄉數位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