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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環評範圍認定 環團籲勿草率

中央商情網/ 2013.07.26 00:00
(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2013年7月26日電)環保署今天上午召開開發行為應實施環評範圍認定,內容涉及於水庫區開路建屋。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呼籲,環保署勿草率修法。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召開「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公聽研商會。

修正環評範圍包括水庫集水區、國家公園及自來水保護區,內容涉及鬆綁環評於水庫集水區進行開路、興建新社區、設立休憩旅館遊樂區、擴大新市鎮範圍、放寬污染產業進入第2級水庫集水區等疑慮。

此外,草案中述及「政策研提機關」於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政策環評的都市計畫住宅區或商業區內,經「政策研提機關」認定符合政策評估說明書者,新社區興建或舊社區擴建就可免環評。

針對上述內容,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大表憂心,認為這樣的修正,無異是大開水源區或許多生態敏感區的開發之門。包括1500公尺以上高山、農業用地、國家重要溼地、國家公園、野生動物保護區等,都將面臨免環評就可擴大開發的威脅。

「一旦修法得逞,對水源區、農地、溼地等生態敏感區的破壞,都將令人不敢想像」,草山文史工作室常務理事文海珍強調,台灣是水資源嚴重匱乏國家,更應重視水資源保育,不該草率修法,破壞水資源。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常務理事吳麗慧也質疑, 若通過修法在1級水庫集水區許多2.5公頃以下旅館及涉違法開發案,都可不需環評,恐怕涉違法開發都能解套。

彰化醫療界聯盟常務理事葉光芃說,台灣各水庫優養化持續惡化中,加上氣候變遷環境惡化,環保署應當規劃水源區保護政策,不該鼓勵污染產業於2級集水區開發,更不該放寬標準讓1級水庫集水區可興建旅館遊樂區等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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