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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身障受教權 陸主流校不甩

立報/本報訊 2013.07.25 00:00
【編譯謝雯伃、陳玫伶整理報導】人權觀察表示,中國大陸有超過1/4的身心障礙兒童並未接受應有的教育。

據《衛報》報導,李佳君(音譯,化名)和她12歲的盲眼兒子站在雨中;為了替身心障礙權益團體進行遊說,她正在發放免費綠豆湯給來往的行人。

對李佳君來說,這個志工工作是個低調的抗議方式,抗議大陸體制歧視那些具特殊需求的兒童。主流學校無法配合她兒子的需求,而身心障礙特殊學校只會把他訓練成為盲人鋼琴師或按摩師。

保障人權 政府只會做樣子

「我兒子的能力很強,他的批判思考能力和邏輯甚至比其他學生好。但是一般教師要怎麼和他互動呢?我真的不知道。」李佳君表示。她要求使用化名,以保護她的身分。

根據人權觀察(HRW)日前公布的報告,中國大陸官方數據顯示的身心障礙人士教育計畫相當美好,初等教育註冊率極高,且特殊教育學校十分充足。然而,實際上大陸政府的政策卻違背它的承諾,未能提供均等教育機會。

「身障兒童和其他兒童一樣,有進入正規學校就讀的權利,而校方應要支持他們各別的學習需求。」人權觀察的中國大陸執行長李察遜(Sophie Richardson)表示:「但是事實上,部分學校沒有做到這點,更有些學校直接拒絕提供這些學生所需要的服務。」

大陸至少有8千3百萬名身障人士,其中40%為文盲。約28%的身障兒童未能接受法定基本教育,因為在這些兒童展現「適應能力」之前,主流學校禁止他們入學。

這份名為《只要他們讓我們留在學校》(As Long as They Let Us Stay in Class)的報告書,是人權觀察在2012年12月至2013年5月間,針對身心障礙兒童或家長進行62次訪談後的結果,這份報告揭露出,大陸政府的承諾和實際行動有巨大的鴻溝。

人權觀察表示,大陸政府在2008年批准了《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這項公約由聯合國起草,內容要求大陸提供身障學生平等的教育機會。同年,大陸政府通過一項保護身障人士的法律,當中承諾投入更多資金於身障者的教育資源。

主流學校缺乏相關資源

然而,許多學校無法提供身障學生的需求,更有些學校乾脆直接拒絕他們。即使這些身障學生已完成義務教育,大學仍要求學生進行體檢,政府也允許校方視體檢結果拒絕讓學生入學。

「對中國政府來說,要讓外界認為他們為障礙人士做很多事的形象相當重要;他們的確也做了不少事。」人權觀察亞洲分部的王姓研究員表示:「不過問題在於,他們做的還不夠,或者是說,他們沒有把資源和精力用在對的地方。」

根據人權觀察,進入特殊學校就學的兒童往往在年紀很小時就被迫與父母分開。許多父母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孩子讀的學校到底存不存在。

「通常連父母自己都不知道,他們的子女擁有和其他孩子相等的權利。」王姓研究員表示:「在主流學校,教師通常不知道怎麼教導身障學生。教師獲得的支持、資源和訓練都很少。」

主流學校通常會把這個重擔丟給身障學生,要求他們適應環境,聲稱學校是「正常」學校,設備不足,無法改變。許多學校更以身障學生表現不符標準為由,把他們趕離學校。

人權觀察的報告包含了身障學生和他們家人的證詞。一名有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9歲男孩被公立學校拒絕;一名13歲的身障女孩因為學校太遠而無法上學;一所醫學院拒絕讓有「軀幹或四肢障礙」的學生入學。

人權觀察組織也發現,不管在哪個教育階段,主流學校為這些學生做的配套措施不是很少就是沒有。人權觀察表示:「一名家長甚至接到學校明確的告知,說既然她的孩子是在『正常環境』中求學,她的孩子才是該調整適應的人,而非學校去適應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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