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07/252.公司名稱:台新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87.4%5.發生緣由:依台新保代102年度股東常會通過成立公益目的用途之信託基金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