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2/07/252.公司名稱:志豐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修正本公司101年度年報資料第10、33及34頁、第59-60-2頁(原第59-60頁)、第61-62-2頁(原第61-62頁)。6.因應措施:年報資料修正後重新上傳。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