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台銘:兩岸應設仲裁機構

中央社/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鍾榮峰台北25日電)鴻海董事長郭台銘表示,兩岸應設立客觀、公正、透明、專業的仲裁機構,才能為兩岸雙方產業和科技合作,打下好基礎。

郭台銘今天出席兩岸企業家峰會第一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回應媒體問及兩岸智財權問題。

郭台銘表示,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對私人之間保障不夠強化,兩岸企業家應該要合作,台灣企業智財權問題都是在科技產業。

郭台銘以個人投資夏普為例,他表示,投資夏普10代廠,不代表就可以擁有其智慧財產權,這是分開的。

郭台銘說,大部分企業和企業之間的紛爭,是在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問題。尤其發生糾紛後,一定要有協調仲裁的機制,協調仲裁機制一定要具備公平、客觀、獨立、專業的平台,將來兩岸技術交流,才能真正保護台灣科技產業,兩岸企業爭端也才能真正解決。

郭台銘說,企業和企業之間,政府也不好介入,如果大部分發生的事情都是在對岸,應該儘速成立仲裁機構。

郭台銘表示,仲裁機構一定要客觀、公正、透明、專業,在這條件之下,兩岸雙方產業和科技合作,可打下很好基礎;若無仲裁機制建立,未來問題仍會層出不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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