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大埔自救會及台灣農村陣線號召民眾返凱道,提出「道歉賠償、地歸原主、徹查弊案、立即修法」4項訴求,要求政府回應。
內政部地政司晚間表示,先前因大埔徵收案,已於去年1月修正土地徵收條例,將民間團體所提訴求,包括保護優良農地、召開兩次以上公聽會、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徵收的公益性和必要性,並改採市價補償地價等,都納入修法,民眾權益已充分保障。
地政司副司長王靚琇說,土徵條例修法後,土徵評估作業更為嚴謹,對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非經行政院核准不得徵收等;徵收計畫送審前,需經過上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召開兩次以上公聽會、辦理協議價購等,與民眾有充分溝通,並讓所有權人有陳述意見機會,比過去程序更周延。
王靚琇表示,大埔案是在修法前就已審查,雖未適用新法,但也經過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她認為,最重要是在徵收前就做好溝通。
修法後的土地徵收條例明訂,協議價格金額得由需用土地人以市價與所有權人協議。內政部次長蕭家淇表示,民間曾反映要請估價師估價,但現在有實價登錄制度,市價更透明化,政府不會以低價徵收。
內政部認為,土徵條例修法後已符合民眾期待,未來會更加強區域計畫委員會、都市計畫委員會及土地徵收審議小組與地方政府間的審議作業,落實土地徵收條例修法意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