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6款1.發生變動日期:102/07/24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前鼎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1)林敏弘:勤實佳會計師事務所所長(2)官朝永:大安法律事務所律師(3)游秀霞:本公司董事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1)林敏弘:勤實佳會計師事務所所長(2)官朝永:大安法律事務所律師(3)鍾秉憲:義正群策法律事務所律師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6.異動原因:配合董事會任期屆滿全面改選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12/28~102/06/248.新任生效日期:102/07/249.其他應敘明事項: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任期與本屆董事會任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