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2/07/24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每股配發10元,計新台幣2,481,503,080元。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每股配發9.97389091元,計新台幣2,481,503,080元。4.變更原因:因可轉換公司債轉換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對股東配息率因此有所影響,故重新訂定配息率。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