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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通知:5年內停建黨政用樓

中央商情網/ 2013.07.23 00:00
(中央社台北2013年7月23日電)中共中央及大陸國務院今天公佈停建樓堂館所及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要求全大陸黨政機關在貫徹落實「習八條」精神下,5年內全面停建樓堂館所,並須在9月底前上報執行情況。

中央電視台晚間在新聞聯播中,將這項通知排在第2條播報,僅在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視察湖北的談話之後,且排在甘肅定西地震之前。

這項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佈的「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共5項,內容為全面停止興建黨政機關樓堂館所、嚴格控制辦公用房維修改造項目、全面清理黨政機關和領導幹部辦公用房、嚴格規範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確實加強領導強化監督檢查。

其中停止興建一項,通知規定,即日起5年內,各級黨政機關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樓堂館所,包括新建、擴建、遷建、購置,用「學院」、「中心」等名義建設,以及集資、合作、專項方式建設,也被禁止;已批准但尚未開工者,一律停建。

通知並規定,各地黨政機關須在9月30日前,將落實這項通知的情況上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中央及國家機關則向中直管理局、國管局報告並匯總後,上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未來將視情組織督促檢查,並通報檢查情況。

這項通知還明訂,各工會、共青團、婦聯及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都列入規範範圍;至於辦公用房,則涵蓋培訓中心,與以學院、中心名義興建,具有住宿、會議、餐飲等接待功能的設施及場所。

通知提到,雖然各地區各部門近年來在控制黨政機關新建樓堂館所取得一定成效,但近期一些地區和部門又出現違規修建樓堂館所的現象,「損害黨風、政風,嚴重影響黨和政府形象,人民群眾反應強烈」。

通知說,中共中央及國務院強調,各級黨政機關要「大力弘揚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的優良作風」,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即「習八條」)精神,樹立「過緊日子」思想,全面停止新建樓堂館所,規範辦公用房管理,確實把有限的資金和資源,更多用在發展經濟、改善民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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