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2/07/23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NT$143,600,090,每股配發現金股利1.8元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NT$143,600,090,每股配發現金股利1.8328067元4.變更原因:因實施買回本公司股份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依6/14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調整配息率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