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提案修法 軍法審判改為司法審判

中央廣播電台/劉品希
12 年前
現役軍人若觸犯「陸海空軍刑法」、涉及凌虐或欺壓部屬,目前由軍法機關追訴及審判,但在洪仲丘案爆發後,民進黨立委林佳龍今天(23日)表示將提案修法,改交由一般司法機關審判,以維持獨立、公正的偵查工作。

民進黨立委林佳龍表示,洪仲丘案疑點百出,但負責偵辦的軍事檢察機關隸屬國防部,公信力一向受到質疑。因此,他將提案修改「國家安全法」第8條及「軍事審判法」第1條,限縮軍法機關的追訴及審判權,現役軍人若觸犯「陸海空軍刑法」有關凌虐或欺壓部屬,將回歸一般司法機關追訴及審判。他說:『(原音)必須要從制度面來進行改革,也就是把審判洪案的整個包括追訴及審判權,移交到一般的司法單位,也就是一般的地檢單位來進行偵辦。』

國防部法律司副司長張培璵則表示,國防部尊重立法院修法的權責,國防部也會持續與立院黨團溝通。不過,他也強調,為因應民主化潮流,1999年已全面翻修軍事審判法,將軍事法院及軍事檢察署改為地區制,不再隸屬部隊,因此各級部隊長絕對無法干涉軍事檢察官辦案。

此外,洪仲丘案也讓許多過去命喪軍中的役男家屬紛紛出面,希望能重新偵辦。包括台聯、親民黨等數百個在野黨與多個社團協會共同發起成立「國軍冤案真相調查委員會」,希望協助這些家屬獲得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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