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致無法生育 男向友人求償

中央社/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3日電)姚姓男子騎機車載友人尚姓男子時發生車禍,導致尚男尿道斷裂,生殖機能毀損。最高法院日前判姚男賠償新台幣375萬多元。

根據判決書,姚男於民國97年11月間受尚男之託,順道載他去中壢觀光夜市,但姚男被控騎車時未與同向車輛保持安全距離,行經桃園縣中壢市龍岡路某巷口時,擦撞曳引車。受到撞擊的尚男,因此受有尿道斷裂、左踝關節骨折等傷害。

尚男於一審主張,他正值青年,因尿道斷裂等傷害導致性功能喪失,將來須置換人工陰莖,精神受極大苦痛,請求姚男賠償醫藥費、看護費、慰撫金等1156萬多元。

姚男則主張,當天是受尚男之託,基於好意搭載對方,途中不知為何重心不穩,發生事故,他對車禍也萬分無奈,但若他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尚男也有過失。

法院一審判姚男賠償375萬9450元,兩造均提起上訴;二審審理後駁回,維持一審認定。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刑事部分,姚男被依過失致重傷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確定。

AI革命進行式
AI革命進行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