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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稿:一個看待網路、科技與愛滋年輕化的新視角

立報/本報訊 2013.07.22 00:00
■李佳霖

根據衛生署近3年(2010-2012)的統計數字指出,新增愛滋感染者中,青年人數皆占了1/4,愛滋病遂在2012年首度成為15至24歲青年10大死因之一。另一項由疾病管制局公布的資料顯示,去年20歲以下的愛滋感染者通報案例當中,有7成以上的人曾上網尋找性伴侶。這些數字告訴我們什麼現象?又,愛滋傳播的問題點,真的出在網路平台助長年輕人交友氾濫嗎?

從公衛與流行病學的角度來看,上述的數據標示出台灣「愛滋年輕化」趨勢與網路交友的扣連,彷彿兩者之間的因果關係無庸置疑。然而,這種看似由科學統計得出的關連性,其實忽略了網路在年輕族群的交友模式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以及網路世代對於新科技的需求與應用。亦言之,牽涉網路科技、情慾發展與主體化當中的相互作用,需要一個更微觀層次的觀察,以及具有文化識能的詮釋,而非單純以統計數字將網絡生活與人際關係簡化。

在我國官方的愛滋防治與安全性行為宣導中,「網路」一直被問題化成為愛滋傳播的媒介。原因在於衛生主管機關認為,網路使得年輕人更加容易交到新朋友,增加與「陌生人」發生一夜情的機率,之前也有公衛護士提出同志交友App助長愛滋傳播的說法,彷彿只要透過網路平台或交友軟體的方式,就足以讓一個人暴露在高度的危險當中。這種怪罪於人們上網或透過新科技拓展人脈的立場,不但轉移了愛滋防治的焦點(即當事人進行何種性行為 ),還透露出一個人的交友情況、生活型態、情感態度等等,通通都必須納入國家監控與評估的權力場域。

若細究台灣愛滋政策中的性治理模式,我們也可得知對於官方而言,陌生人、性交往史不清楚者、一夜情等,所有溢出「一對一忠誠穩定性伴侶」的交友形態,都被認定為具有感染風險的「危險」性行為。不過,這個認定其實和我國參照世界衛生組織的「危險性行為之範圍標準」,也就是關注在黏膜或體液是否有「直接接觸」的標準有所牴觸。然而,從過去到現在的愛滋防治專法、捐血者健康標準以及相關的人口治理技藝(如:必須接受愛滋病毒篩檢者之範圍、接觸者追蹤管理 ),都反映了這種忌性的邏輯思維。

這不禁讓人懷疑,官方的愛滋防治,到底是在防止性傳染病,還是防止年輕人的情慾發展?安全性行為教育,到底是在教導我們「性行為」的減害方法與實際應對的能力,還是在宣傳守貞的道德價值?

在台灣愛滋防治走入30年歷史的此刻,愛滋年輕化究竟傳達出什麼值得我們省思的訊息?筆者認為這是一個機會,重新檢討現行僵固的防治思維,並且認真了解當下的青少年情慾、次文化、網路科技與青年主體相互形塑的課題。這牽涉到我們如何正視、談論青少年情慾的發展,以及愛滋與安全性行為教育的呈現。例如,衛生與教育單位是否能夠開拓自身的限制,改變八股又教條式的性病防治內容,讓更多性實踐的討論空間得以展開。

如此一來,安全性行為教育才有可能朝向情慾化、多元化與個別團體化的方向。這同時意謂著,愛滋防治不再只是否定所有網路科技帶來的影響,而是必須讓不同的團體發展出高度自我反身性的愛滋防治「撇步」,以切中現實的方式,挑戰那些使青少年無力正面處理自己身體情慾的禁慾守貞口號。

(交大社文所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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