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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冠電:公告本公司102年度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及增資發行相關事項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7.22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2/07/222.發行股數:普通股10,000,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4.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100,000,000元整。5.發行價格: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之規定,於向金管會申報案件及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皆不得低於其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七成,授權董事長訂定發行時間及依客觀環境因素於前述法令規定計算所得平均股價之七成至九成五之區間範圍內訂定發行價格。6.員工認股股數:擬依據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15%,計1,5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承購。7.原股東認購比率:增資發行新股之75%,計7,50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暫訂每仟股認購新股182.69654250股,惟實際認股率以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數為準。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提撥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10%,計1,000,000股採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銷售。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起5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認股,其拼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拼湊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均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購置機器設備、廠辦及裝修工程及充實營運資金。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2/08/2313.最後過戶日:102/08/18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8/19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8/2316.股款繳納期間: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02/09/05~102/9/11。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簽約後另行公告18.委託代收存款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辦理102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7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5620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2)本次增資發行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時間、發行條件、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發行價格、發行股數、資金來源、計劃項目、預定進度及因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相關增資作業及變更發行相關事項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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