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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陽:對吳篙文教基金會捐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7.22 00:00
第二條 第43款1.事實發生日:102/07/222.捐贈原由:為企業基金會永續經營,使基金會活動可以固定延續3.捐贈金額:新台幣120萬元4.受贈對象:吳篙文教基金會5.與公司關係:關係人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不適用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不適用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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