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之前的ECFA,馬政府與中國簽訂經濟協議大致可分3手法,先是「吹牛兼恐嚇」,誇稱對台灣效益有多高、若不簽台灣會多慘;再來是「硬上車不補票」,以國會過半席次強勢表決通過,視人民質疑於無物;最後就是「見笑轉生氣」,口不擇言回罵質疑者是守舊不思進步、是害怕自由化挑戰。
服貿協議也是如此。行政院長江宜樺日前在高雄市左營廟口宣講服貿,面對在場質疑者,竟回嗆「只有沒信心的人,才會怕開放」,「大部分開放給大陸的,規定要和台灣合資,但我們去大陸是可以獨資」,最後是場面脫序、不歡而散。
但江院長,您錯了!台灣人民不是對市場開放沒信心因應,而是對這5年多來馬政府施政早信心全失;另江院長恐是沒仔細將服貿特定承諾表從頭讀到尾、或是看倒反了吧!台灣開放給中國的項目幾乎9成以上在「商業據點呈現」是沒有限制的,也就是開放可獨資、合資、合夥或設立分公司;反而是中國開放給台灣不少是限制合資、持股及地區。
中國古代宋太宗「誡石銘」中有句「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意思是說,當官的要時時刻刻記住,您的俸祿是老百姓辛苦的血汗錢,就算弱勢的百姓被您欺壓,但難道不怕未來會有報應嗎!(費特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