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台78線斗南交流道東向匝道工程一再延宕,立委李應元不排除向地檢署告發

大成報/ 2013.07.18 00:00

( 大成報記者張立明/雲林報導 )

積極投入雲林縣長選擇民進黨提名的立委李應元指出,台78線(東西向快速道路) 斗南交流道東向匝道工程一再延宕,整個工程嚴重落後,根本不可能如期完成。由於諸多疑點交通部都無法交代清楚,因此他不排除向地檢署告發。

針對台78線斗南交流道東向匝道工程一再延宕,李應元18日邀請交通部路政司林國顯司長與公路總局夏明勝副局長實地勘察,斗南鎮長張勝雄、大埤鄉長謝明平及多位村里長也都到場關心。全案除影響民眾權益外,案情也頗不單純,故李應元針對諸多疑點不排除向地檢署告發。以儘速釐清相關責任,移送違法失職相關人員,以期工程早日完工。

李應元表示,本案於2010年1月8日決標,2月12日簽約,並訂於2012年2月16日完工。但工程開始後便開始落後,主管機關不思索如何補救,反而讓承包廠商第一次展延222天 (至 2012年9月25日 )。後又因種種原因辦理第二次展延,完工日期訂為2013年8月31日。現在距離第二次展延的期限只剩下一個多月了,然而整個工程嚴重落後,根本不可能如期完成。

李應元說,工程一再延宕,主辦機關公路總局同意展延工期222日的理由為何? 為何未依工程契約第10條,對承包商茂聯營造公司處以逾期違約金?為何主辦單位放任承包廠商如此漫不經心,有圖利廠商之嫌。

李應元又說,工程延宕不但影響當地居民行的權益,也妨害周遭居民生活的品質,因此當地居民一再向他陳請。他多次催促工程進度,但得到的答案是因為土方不足,因此工程延宕。對此回答,李應元表示絕對不能接受。誰負責提供土方? 難道當初契約都沒規定嗎? 遇到問題,為何都無替代方案? 為何毫無積極作為,如此坐以待斃。由於諸多疑點交通部都無法交代清楚,因此李應元不排除向地檢署告發。

現場出席的交通部官員表示會持續監督工期與施工品質,會立即請廠商加速施工,讓工期早日完成以符合地方所需。

李應元立委針對本案違反相關法規之補充說明:

1.依本工程契約施工說明書一般條款H.開工、暫停、工期展延及延誤:H.10逾期違約金:未按竣工日期完工或展延工期期限內竣工。H.14此類逾期罰款具強制性,無須經法律或其他手續或損失之證明,只要有延誤事實,承包商即應支付。

2.然主辦機關未依政府採購法以及工程契約規定對承包商處以逾期違約金之罰則,顯有涉犯刑法第131條第1項規定:「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萬元以下罰金。」之情事。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